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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物隆乳害病變 史亞平夫判賠115萬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報導】

外交部次長史亞平之夫郝治華所經營的萌葳診所,被控假冒注射玻尿酸,實際上以未經核准、成分含致癌物質的丙烯醯胺藥物為患者隆乳。何姓女被害人提告求償126萬元,台中地院判賠115萬餘元。

57歲郝治華,僅有耳鼻喉科醫師執照,被控在2001年間購買含有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醯胺藥物為人隆乳,被害人不乏貴婦。

因被害人葉女等11人胸部發生病變,就醫取出胸部組織異物,經送工研院鑑定,鑑定結果含有丙烯醯胺成分,前年5月底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詐欺等罪嫌起訴,目前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

其中,葉姓女子指控,花26萬元打長效型玻尿酸豐胸,結果不到1年,胸部不但變形,還出現腫塊,懷疑郝使用可能會致癌及引起基因突變的溶劑。

案件偵辦過程中,郝治華和多名被害人以200萬到120萬元不等達成和解,還車貸信貸新竹竹北車貸信貸信用貸款房貸定存利率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要求被害人簽下保密協議書。

何姓美容師不滿郝治華謊稱為「長效型玻尿酸」,卻施打含有丙烯醯胺成分物質隆乳,受害者眾多,且其他被害人都陸續發生相同病變情形,顯見該成分危害身體並非偶發狀況,讓她終生處於可能罹癌陰霾下,讓她蒙受極大苦痛。台中地院判決郝治華需賠償對方隆乳費、就醫交通費和精神慰撫金共115萬餘元。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致癌物隆乳害病變-史亞平夫判賠115萬-215008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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